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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三年,民政部将重点治理农村低保中的腐败问题!

    信息发布者:红星村网通
    2018-05-02 22:33:36    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转载

    【政策】向“人情保”“关系保”宣战!未来三年,民政部将重点治理农村低保中的腐败问题!

    4月25日,民政部举行今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民政部印发的《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通报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负责人明确表示,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此外,农村低保的这些变化,也需要大家注意。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亮点一:

    三年时间治理农村低保腐败问题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目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农村基层经办能力不足,基层民政部门“事多人少”现象十分严重。大部分乡镇都只有1-2名民政助理员,除低保工作外,还要负责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福利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甚至负责残联、红十字会等工作,难以做到逐一入户核查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往往依赖村委会调查核实。在一些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或村干部有私心的地方,容易产生“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个别地方还发生了监守自盗、靠山吃山的恶性违纪违规事件。


    针对这些问题,刘勇指出,民政部、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决定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此次重点治理这两方面问题:


    一是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县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亮点二:

    农村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


    民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亮点三:

    农村低保金额绝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据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李保俊介绍,今年一季度,民政部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方面,指导各地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办法,确保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动态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截至2018年2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164.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22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940.6万人。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541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301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为460万人。



    亮点四:

    不养“懒汉”,低保对象有这种行为将被停发低保金!


    为了防止农村出现政策滋养“懒汉”的情况,保证每一份补助都能用在“刀刃”上,《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提出,对于建档立卡范围内的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并鼓励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就业。对于参与扶贫项目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工作成本,并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民政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激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的内生动力,鼓励他们通过劳动脱贫。



    亮点五:

    低保户认定更透明,并鼓励全民监督


    2013年以来,民政部曾经多次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的专项督查,此次针对农村低保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相比以往,有何不同?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勇表示,这次治理措施更给力!


    1、民政部将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制定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规范行政文书,并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批审核工作。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也就是说县级民政部门在网站上要公开低保对象的相关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民政部将汇总分析反映社会救助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相关案件,列出问题线索,会同部纪检组给予重点督查,县级民政部门要面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




    农村低保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

    守不住这道防线,

    就不可能真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民政部此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不仅是要斩断伸向困难群众救命钱的黑手;

    更是要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提升困难群众对低保制度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切实发挥农村低保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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